在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阶段,委托律师会见有什么好处?
在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阶段,委托律师会见有什么好处?
一、安抚当事人,解释法律。
当事人处于被羁押的状态,人身自由受限,面对侦查机关的审讯,其焦虑、无助是不言而喻的(除好喜欢看守所那类)。所以在第一次会见时,应当告知其在看守所里面注意保重身体,保持良好的心态,并未当事人解释所涉嫌的罪名,介绍办案的流程。
二、了解有无非法取证及应当注意的事项。
在会见时通过询问当事人关于侦查机关具体的取证过程,了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有违法,非法取证等行为。同时告知当事人,如果笔录记载与其真实所述不一致时,一定要指出并予以修改,确认无误后再在笔录上签字。倘若侦查机关违法取证,则其有权拒绝签字。
三、了解侦查机关的所关注的问题。
通过了解侦查机关在讯问时所问的问题,来对案情作更深的了解,有利于对下一步的工作开展。
四、了解当事人在看守所中的生活情况,是否需要寄送生活用品等。
因为犯罪嫌疑人到看守所,并没有任何准备,因此生活用品应当是欠缺的,而刑事侦查又需要一定的期限,因此律师在第一次会见时,可以记录下当事人所需要的一些生活用品,告知家属,让其寄送或者代为寄送。